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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領養小孩條件是什麼

殘疾人領養小孩條件是什麼

殘疾人領養小孩條件是什麼
殘疾人領養小孩條件是什麼
殘疾人領養小孩的條件是:
1、收養人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有扶養能力、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年滿三十週歲;
2、被收養滿足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查找不到生父母、未成年等條件;
3、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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