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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供以後第一份口供還有用麼

翻供以後第一份口供還有用麼

翻供以後第一份口供還有用麼
翻供以後第一份口供還有用麼
翻供以後第一份口供還有用。
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爲所作的口頭供述包括對其他人的揭發檢舉。在中國公、檢、法機關辦理案件,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的原則。口供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一種證據。只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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