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貨物罪辯護詞 法律 關注:1.67W次 走私普通貨物罪《刑法》第153條、第157條規定,個人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偷逃應繳稅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這裏只的是納稅額,只商品價值。所以有可以會受到行政處罰,不會被刑事處罰 標籤: 辯護詞 刑事辯護 貨物 刑事犯罪辯護 走私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7rvy4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