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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貨物罪辯護詞

走私普通貨物罪辯護詞

走私普通貨物罪辯護詞
走私普通貨物罪
《刑法》第153條、第157條規定,個人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偷逃應繳稅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這裏只的是納稅額,只商品價值。所以有可以會受到行政處罰,不會被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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