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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械傷人可否提起刑事自訴

持械傷人可否提起刑事自訴

持械傷人可否提起刑事自訴
怎麼提起刑事自訴

提起自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訴一般用書面的形式,即應當製作並向法院呈遞刑事自訴狀。但是,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作出告訴筆錄,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蓋章。


只有在刑事訴訟中才會有公訴案件與自訴案件之分,在民事訴訟中全部都屬於自訴案件,不存在公訴案件。因此要問自訴民事案件包括哪些,那其實範圍就比較廣,若離婚案、拖欠工資案、醫療事故案、債權債務案、交通事故案等等,其實都是屬於民事案件中的自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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