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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聚衆鬥毆罪無罪辯護

你好請問聚衆鬥毆罪無罪辯護

你好請問聚衆鬥毆罪無罪辯護
你好請問聚衆鬥毆罪無罪辯護
聚衆鬥毆無罪辯護需滿足一些條件纔有機會實現辯護目標:犯罪行爲通常由主觀、主體、客觀、客體構成。需要透過分析上面這四個犯罪構成要件,對證據進行分析。以下幾種情況均有機會無罪辯護成立:
1、主體:沒有達到犯罪主體年齡、或有精神障礙等;
2、主觀:主觀上沒有參與的願意。例如僅是旁觀者,勸架者等。
3、還有客體和客觀不符合。
4、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可以酌定不起訴。
5、存在非犯罪正當事由,如正當防衛,緊急避險。
6、證據不足,存疑不起訴。
如果存在上述一種或幾種情形則有機會作無罪辯護成功。
二、聚衆鬥毆罪怎麼判
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衆鬥毆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
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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