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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註冊需要滿足什麼要求

公司名稱註冊需要滿足什麼要求

公司名稱註冊需要滿足什麼要求
公司名稱註冊需要滿足什麼要求
註冊公司,公司名稱的設立具有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企業法人必須使用獨立的企業名稱,不得在名稱中包含另一個法人名稱。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國際組織名稱、國家(地區)名稱、宗教名稱、國家機關、黨政機關、軍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名稱、軍隊番號或代號。
2、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數字(漢字數字除外)。不得使用已被取代的繁體字和未被批准採用的簡化字,必須使用經國務院批准實施的現行標準簡化字。
3、企業名稱不得含有有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背社會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習俗的內容。
4、企業名稱不得含有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可能對公衆造成誤認、可能損害他人利益的內容。
5、企業名稱不得含有法律或行政法規禁止的內容。即企業名稱不僅應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要求,也應符合其它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6、企業申請設立登記的企業名稱不得與其它企業變更名稱未滿3年的原名稱相同,也不得與註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的名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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