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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債權的申報及審覈

破產債權的申報及審覈

破產債權的申報及審覈
破產債權的申報期限爲多長?
從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少於三十天,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依據《破產法》第45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佈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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