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法院起訴二次審理離婚程序

法院起訴二次審理離婚程序

法院起訴二次審理離婚程序
二次離婚起訴離婚程序

關於二次離婚的程序。第一階段起訴階段第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證據。


二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三,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一,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原告的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二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辯。如果被告卻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15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619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