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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累犯成立條件

簡述累犯成立條件

簡述累犯成立條件

犯罪中,我國存在着累犯的說法。但是對於累犯需要滿足條件之後才能被定義爲累犯,很多人都不知道普通累犯的成立條件是什麼,這需要透過法律上的規定來進行了解。下面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爲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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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一般累犯的成立條件?累犯有加刑嗎?

現在下鄉開庭的或在社區開庭的不少,人們或許會聽到某某繫累犯這樣的話。那什麼是累犯嫩,下面我來簡述一般簡述一般累犯的成立條件。一般成立條件如下:
(1)前罪與後罪都必須是故意犯罪。這是構成累犯的主觀條件。如果前後兩罪或者其中一罪是過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
(2)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後罪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3)後罪發生的時間,必須在前罪所判處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後的5年之內。
(4)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後罪時都必須年滿十八週歲。如果犯前罪時未滿十八週歲,即使犯後罪時已滿十八週歲,也不能構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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