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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用藥過敏了可以去找院方賠償的嗎

在醫院用藥過敏了可以去找院方賠償的嗎

在醫院用藥過敏了可以去找院方賠償的嗎
在醫院用藥過敏了可以去找院方賠償的嗎
1、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因爲醫院用藥導致病人受到損害,並且醫院存在過錯的,醫院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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