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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經營範圍的合同有效嗎?

超越經營範圍的合同有效嗎?

超越經營範圍的合同有效嗎?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一下超越經營範圍合同有效的嗎?

1、在企業法人的越權行爲儘管超出了經營範圍,但並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且又未損害國家、有關當事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則,且合同已經履行或能夠履行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2、超越經營範圍合同有效即越權交易行爲的相對人是善意的,而越權法人是故意或過失的,而且是由有過錯的一方主動提出確認合同無效請求的,應認定合同爲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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