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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公證繼承書

遺囑公證繼承書

遺囑公證繼承書

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爲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爲,則公證證明就成爲這些法律行爲生效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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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遺囑還要繼承公證嗎

肯定的:遺囑公證,是立遺囑人生前立下遺囑,再拿着遺囑和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財產證明(如:房產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過後遺囑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死者死亡2個月內,遺囑指定繼承人就可以拿着公證過的遺囑,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繼承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繼承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繼承人的繼承行爲真實性、合法性,確認繼承人的繼承權的活動。繼承人得到繼承公證書,就可以辦理遺產的繼承手續,如:可以去辦理住房的繼承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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