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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審判離婚案件

缺席審判離婚案件

缺席審判離婚案件
法庭審判離婚案件一方缺席會改日再開庭
  離婚訴訟需要當事人雙方必須到庭參加庭審,除非當事人有法院認可的不需要出庭的書面情況說明。沒有特殊情況,法院不會缺席宣判離婚官司。  被告經過兩次傳喚沒有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拘傳當事人到庭。  《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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