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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築消防控制室幾人值班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控制室幾人值班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控制室幾人值班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控制室幾人值班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控制室應當由其管理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名值班人員。
高層民用建築的業主、使用人是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對高層民用建築的消防安全負責。高層民用建築的業主、使用人是單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高層民用建築的業主、使用人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專業服務單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務,並應當在服務合同約定消防安全服務的具體內容。
法律依據】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高層民用建築消防控制室應當由其管理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名值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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