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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合分割的遺產

不適合分割的遺產

不適合分割的遺產
原工作地點搬遷,本人不適合跟隨新工作地點工作,能申請補償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另外,還有經濟補償金需要支付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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