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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律師濱執業機構變更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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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申請人在政務服務網下載或在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領取,並填寫《律師執業變更申請表》。
2.受理。申請人選擇現場辦理的,應向擬設所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申請材料;選擇網上辦理的,登入政務服務網提交申請材料,並選擇取件地點和方式。市(州)司法行政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審查要求和條件的,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審查要求和條件的,正式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
3.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決定書;不予透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4.辦結。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受理通知書到市(州)司法行政機關領取辦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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