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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四天有誰決定

刑事拘留四天有誰決定

刑事拘留四天有誰決定
採取刑事拘留有誰決定

1、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均有權對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刑事拘留的決定;


2、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限是30天,審查批准逮捕的最長時限是7天,兩者合計使用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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