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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後能否要求公安機關再立案處理

交通事故私了後能否要求公安機關再立案處理

交通事故私了後能否要求公安機關再立案處理
交通事故私了後能否要求公安機關再立案處理
交通事故私了後能要求公安機關再立案處理。公安機關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線索,儘量收集證據,儘可能準確地認定事故責任
但由於現場已不復存在,在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交警會推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1、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應負同等責任;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
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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