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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更改公證

離婚協議更改公證

離婚協議更改公證
公證處可以更改離婚協議公證嗎?
關於公證處可以更改離婚協議公證嗎的問題,回答是公證處不可以更改離婚協議,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於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爲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對離婚協議變更或者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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