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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退稅是真的嗎

個人所得稅退稅是真的嗎

一、個人所得稅退稅是真的嗎?

個人所得稅退稅是真的嗎

個人所得稅退稅是真的,納稅人辦理上年度彙算的時間爲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彙算。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二)透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爲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爲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透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彙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爲辦理的,納稅人應在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資訊資料,並對所提交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託人”)辦理,受託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託人爲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資訊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託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二、侵權賠償款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賠償款不在個人所得稅徵收範圍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消息是真的,同樣的道理,有一部分人當年的收入可能預期交稅時的收入,這也就意味着少部分羣體得補交個人所得稅。所以,此次稅務機關的彙算清繳,實際上就是針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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