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公司經營 >經營管理 >

企業股東承擔清算責任的判決書生效時間是什麼時候

企業股東承擔清算責任的判決書生效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企業股東承擔清算責任的判決書生效時間是什麼時候?

企業股東承擔清算責任的判決書生效時間是什麼時候

業股東承擔清算責任的判決書生效時間是法定上訴期滿之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對一審民事判決書有提出上訴的權利,一審民事判決書因此而不立即發生法律效力,而是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處於效力待定的狀態。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上訴的,那麼當然地不存在對一審民事判決書申請執行的問題。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內均未對一審民事判決書提出上訴,那麼該一審民事判決書則發生法律效力,義務人在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內未自動履行義務的,申請執行人就可依此生效法律文書申請執行

二、企業清算需要多長時間?

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還有清欠債權債務、安置員工、審計等等的時間,全部假設都進展順利的話,至少也要120天吧。這個時間是沒有一定的,但可確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判斷的。

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並非法律遺漏,而是因爲企業破產的情況很複雜,有的破產一年都未必能夠清算完畢,更不要提說有多少個工作日能夠結束。因爲破產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繼續經營,這個時間下去就不好說了。

而如果企業最終因爲沒有財產可分配,直接就可以進入結束階段了。但清產覈資又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所以說,如果企業進入破產清算,最好的計時單位是月,通常這個週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法院肯定也是根據現有的證據及國家的相關法律制度,判定企業股東要承擔相應的清算責任的,如果股東不服法院這樣的判決,但是股東本人卻拿不出任何有效的證據來反駁一審的判決,這樣除了執行法院的判決之外,不能採用其他的方法消極對抗判決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ongsi/jingyingguanli/94r1p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