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有哪些 公司設立 關注:1.31W次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爲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二)有書面合夥協議;(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 標籤: 企業 公司經營 公司設立 合夥 設立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ongsi/gongsisheli/xz4x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