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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辦理條件

生育保險辦理條件

(一)參保人本人戶籍所在地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二)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死亡、流產證明)或戶口簿。
(三)參保人本人身份證。
(四)診斷證明及費用憑據(異地或境外剖腹產的須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情況證明或提供生育所在地醫療機構電腦打印的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和出院證明;難產的須提供住院費用明細清單或醫囑複印件)。代爲申領的,代領人須提供其本人身份證。 當然在您去辦理之前,還請你電話給當地社保局,因各地可能會有些政策的不同。

生育保險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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