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居委會開居住證明還要收費嗎?
- 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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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居委會開居住證明還要收費嗎?
不需要收費。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證明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可分爲以下幾類:
①居住時間證明:包括外來人員的暫住登記資訊、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②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③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④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注: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佈。
二、居住證明怎麼開
(一)本地戶口居住證明
1、本地戶口居住證明分爲兩種類型: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
2、農村戶口:到村委會找村支書,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是誰,居住地,村支書籤字。
3、蓋一個村裏的公章。
4、城市戶口:到居委會找居委會主任,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是誰,居住地,居委會主任簽字。
(二)蓋一個居委會的公章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
1、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即暫住證
2、準備兩張白底照片
3、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辦理
5、大概一週左右能出來
去居委會開居住證明證明需要提交的材料爲:準備兩張白底照片、身份證複印件一份、租房證明(租約、房東身份證、產權證等資料、租賃合同繳稅憑證)到所在的派出所或者所在的小區居委會進行辦理,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受理後當場就可以辦理完畢。
現階段,對於在社區開居住證明最基本的條件是該社區具備居住登記以及證明的職責。
在部分落後地區裏面,村委會或者社區是沒有居住登記職責前提下公民若需要辦理居住登記或者居住證明則只能到有職權的派出所進行辦理,因此社區辦理居住證明最基本條件就是該社區具備相關職責。
在我國的流動人口的管理規定中,可以知道,居委會可以開居住證明,但是必須滿足既定的條件,對於民事主體,必須要先收集相關資料,然後在提出申請時,同時提交這些材料,該申請纔會被受理。對於居委會的就職人員,此時是需要了解開具想要的居住證明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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