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行使建築工程款優先權呢
- 工程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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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麼行使建築工程款優先權呢
行使法定優先權有兩種方式:
1、發包人和承包人協議折價;
2、申請法院依法拍賣,且這裏的拍賣僅限於透過法院來實現。
途徑有兩種:
1、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並提供證明法定優先權存在和具備行使條件的證據;
2、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並透過強制執行程序執行。
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爲6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二、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範圍是怎樣的
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範圍包括承包人爲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人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費用,不包括預期利潤和違約金。承包人爲建設工程所墊付的費用是否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律師認爲,該部分費用若在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則按約定,如無特別約定,應當具有優先權。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286條規定,行使法定優先權有兩種方式:
1、發包人和承包人協議折價;
2、申請法院依法拍賣,且這裏的拍賣僅限於透過法院來實現。
途徑有兩種:
1、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並提供證明法定優先權存在和具備行使條件的證據;
2、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並透過強制執行程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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