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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賣房需要什麼材料

委託賣房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房屋買賣委託公證需要以下這些材料:

委託賣房需要什麼材料

1、委託人爲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委託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

2、委託事項的權屬憑證:如房屋所有權證;

3、受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委託的事項涉及重大財產權益處分的,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或者是單身證明等,如夫妻共同到公證處辦理委託等;

5、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當事人帶上述材料前往公證部門提出申請,經公證部門審查後認爲符合公證條件的,當事人可以領取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的格式製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公證法

第25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標籤: 賣房 委託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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