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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行爲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行爲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行爲的情形有哪些

有的時候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比較嚴重,而肇事者此時害怕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就會選擇逃逸。這種情況下,事後肇事者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一般是更重的。但在承擔責任之前,我們還是應該先了解一下,到底生活中常見的交通事故逃逸行爲的情形有哪些。本站小編馬上爲你做詳細解答。

1、針對交通事故逃逸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爲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2、對於不構成交通事故逃逸行爲,也有如下情形: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繫方式後,一方反悔並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爲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後駕車駛離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後,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資訊,並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在閱讀了上文之後,相信大家已經比較清楚交通事故逃逸行爲的情形有哪些了吧。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要是肇事者在事故發生之後有逃逸行爲的話,此時一旦認定構成交通肇事罪的,那麼起刑點爲3年有期徒刑,而要是因爲逃逸造成了人員死亡,那麼處罰的就會更重。

標籤: 逃逸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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