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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一定要走訴訟程序嗎?

交通事故賠償一定要走訴訟程序嗎?

交通事故賠償一定要走訴訟程序嗎?

一、交通事故賠償一定要走訴訟程序嗎?

主要賠償方式有三種:協商、訴訟、調解。

1,簡單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

2,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經交警立案處理後進入調解程序:調解需經雙方當事人一致申請並對事故認定書及車輛檢驗、傷殘鑑定無異議的情況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門受理進入調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交管部門不受理調解,由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訴訟解決。

3,訴訟程序:可分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民事訴訟亦可分爲合同違約之訴及過錯侵權之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以上或財產重大損失肇事方觸犯《刑法》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賠償權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賠償義務人承擔民事責任。

民事訴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經協商、調解、或不履行調解協議的、或未經調解程序自行起訴的進入民事訴訟程序處理。

二、交通事故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並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複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等材料。

三、交通事故應該向哪個法院起訴

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你最習慣的訴訟方式是什麼?那就是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相信大多數人都是這樣想的,也是這麼做的。交通事故發生地管轄原則,是侵權法中所規定的侵權行爲地法院管轄的具體表現。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權案件,《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因侵權行爲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爲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僅僅的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可以管轄,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權管轄。

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也是會給雙方造成一定程度的侵害,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也是需要交警到現場來判斷事故的具體責任方,然後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責任方索要一定的賠償費用,如果說雙方在賠償方面無法達成一致也是可以拿着足夠的證明材料去起訴對方,透過法律來解決這起糾紛進而幫助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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