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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應否賠償施救費?

交強險應否賠償施救費?

一、交強險應否賠償施救費?

交強險應否賠償施救費?

施救費應由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爲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費用數額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道路交通事故中,爲施救出險車輛所支出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費,均應由保險公司賠償,且對施救費的賠償並不考慮施救措施是否成功,出險車輛經被保險人進行施救,即使花了費用但未奏效,保險公司對施救費用也應負責。

施救費用:亦稱營救費用,是指被保險貨物在遭遇承保的災害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僱用人爲避免、減少損失採取各種搶救、防護措施時所支付的合理費用。保險人對施救費用的賠償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合同所載明的保險金額。

保險標的的受損,經被保險人進行施救,花了費用但並未奏效,保險標的仍然全損,保險人對施救費用仍予負責。但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本身的賠償和施救費用的責任最多各爲一個保額,即兩者之和不能超過兩個保額。

我國《保險法》第42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爲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數額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這種“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爲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習慣上稱爲“施救費用”。保險人在保險標的損失金額以外另行承擔這種費用的目的在於充分調動被保險人施救的積極性,以防止不恰當地造成損失的擴大。

綜上所述,交強險應當賠償施救費,但是有一定的限額的,如果超出了這個範圍的部分則需要自己進行賠償。這也提醒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當車輛保險到期時要及時進行繳納,確保自己在保險下駕駛車輛。遇到交通事故,及時請求救援施救,保護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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