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糾紛被告如何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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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務合同糾紛被告如何打官司?
1、知道自己被起訴後,積極應訴,準備好充足的材料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如果原告的訴訟請求有變動或者增加,被告可以反訴,反訴後及之前的原告就成了被告,之前的被告就成了新的原告。
3、如果自己對這方面經驗不是很足,可以諮詢相關律師,讓律師全權代理。
二、勞務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三、勞務合同違約違約責任的承擔
1、繼續履行
指合同義務沒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直至達到合同目的。
2、採取補救措施
指履行債務的標的物品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在不需繼續履行而只需採取適當補救措施時,即可達到合同目的或守約方認爲滿意的目的。
3、違約金
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或各方違約時,違約方要支付給守約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以彌補守約方損失同時兼有懲罰違約行爲作用的違約責任方式。
4、賠償金
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因違約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害的,按實際損害數額給予賠償的責任承擔方式。
因此打官司是建立在其他方式都行不通的基礎之上的,很多人打官司也是萬不得已的情況下選擇的,因爲只有透過這種方式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在打官司之前也需要對對應的訴訟流程瞭解清楚以及要準備好相關的訴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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