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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工資如何算個人財產?

結婚工資如何算個人財產?

結婚工資如何算個人財產?

一、結婚工資如何算個人財產?

夫妻雙方訂立婚內財產協議明確約定歸屬,確定各自工資爲各自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如何進行婚後個人財產判定

1、婚後取得的個人財產

(1)因身體受損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3)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4)軍人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療生活補助費等;

(5)一方從事特定職業所必需的財產,價值較大除外;

(6)一方獲得的獎品,不是獎金;

(7)具有人身性質的保健費、保險賠償金;

(8)科研津貼;

(9)一方創作作品私有,經濟收益共有;

(10)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金等。

2、約定的個人財產

系夫妻雙方共同約定的歸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

3、婚前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在結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車、存款及贈與物等。除非婚前財產所有權人明確贈與,婚前財產不會自動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

4、婚前財產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領取結婚證的前一秒。

認定婚前財產時,需要注意這樣幾個問題:

(1)婚前購房,並進行了產權登記,則屬於婚前財產;婚後進行產權登記,則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財產,依共有財產處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贈與,父母在婚前贈與的財產,除非特別說明,視爲贈與其子女的個人財產。

(4)婚前個人投資經營的實體,婚前收益爲個人財產;婚後繼續獲取收益,則爲夫妻共同財產。

一般情況下,男女雙方之間締結婚姻關係之後,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都是適用的法定財產製的,但是我國也是允許夫妻之間約定夫妻財產製的適用,此時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可以透過充分的協商之後,對夫妻之間的財產進行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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