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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中的身份權包括哪些方面內容?

著作權中的身份權包括哪些方面內容?

一、著作權中的身份權包括哪些方面內容?

著作權中的身份權包括哪些方面內容?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著作權中的身份權包括: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佈於衆的權利;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二、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有什麼區別?

1、歸屬不同。著作人身權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 而著作財產權不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也可以歸著作權繼受主體所有。

2、保護期不同。除發表權外,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作者死後,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可依法由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機關予以保護。一般認爲,它不能轉讓、剝奪或繼承。

而著作財產權具有嚴格的保護期限。在著作權的有效期限內,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可以依法繼承、轉讓和許可他人使用。應當注意:此處所說的“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主要是指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

3、內容不同。著作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的內容,具體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而著作財產權則是使著作權人獲得財產利益爲主要內容的權利,內容具體包括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資訊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4、限制不同。著作人身權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強制許可的限制,而著作財產權則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和強制許可使用的限制。

綜上所述,著作人身權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繫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著作權主要包括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對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有限制。而著作人身權中的發表權屬於一次性權利,但對於署名權、修改權以及保護作品完整權,則是一直受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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