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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構成商標侵權 商標權侵權構成要件有哪些

怎樣構成商標侵權 商標權侵權構成要件有哪些

商標侵權行爲,是指侵害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對於商標侵權行爲,具體有哪些構成要件?只要瞭解了商標侵權行爲的構成要件,我們才能判定出實踐中哪些行爲是屬於商標侵權行爲。現在,本站小編爲您做詳細解答。

商標權侵權構成要件有哪些,怎樣構成商標侵權

(一)商標侵權行爲具有違法性。

我國商標法對商標侵權行爲作了上述規定,只有違反了上述規定的行爲才構成商標侵權。可見違法性是商標侵權行爲的構成要件之一。

(二)商標侵權行爲存在損害事實。

在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如不即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爲和財產保全的措施”。上述規定說明,商標權人有權禁止即發侵權行爲,而無需等到損害事實的發生,故損害事實不在是所有商標侵權行爲必備的構成要件。

(三)商標侵權行爲有因果關係。

由於損害事實不再是商標侵權行爲的必備構成要件,因此對即發侵害商標權的行爲,因果關係也不再是商標侵權行爲構成的必備要件,只有發生損害事實的商標侵權行爲,才應考慮加害行爲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只有需要確定侵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時,因果關係的認定纔有意義。

(四)商標侵權行爲存在過錯。

新的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對老的商標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進行了變更,改爲“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刪除了“明知”二字,說明新的商標法對侵權行爲人的主觀狀態不再限制,此外新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該條進一步說明,即使行爲人無過錯,仍然構成商標侵權,只是不承擔賠償責任而已,但還是要承擔其他相應的民事責任。

相信在閱讀完以上內容後,大家是比較清楚商標侵權行爲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實踐中,在進行商標侵權行爲認定的時候,是離不開這些構成要件的。如果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而不知道該如何解決的話,可以先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律師,讓他們幫助你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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