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徵地拆遷解答 >土地徵收律師解答 >

國有土地徵收是否有安置補償

國有土地徵收是否有安置補償

國有土地徵收是否有安置補償

徵地拆遷的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爲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國有土地徵收補償標準

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簡稱590令)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目前,我國各省及地市縣都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590號令的實施辦法或細則,規定了本地的具體補償標準。特別需要說明的是,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8月29日召開新聞通氣會,公佈了人民法院徵收拆遷十大案例,在指導案例中,確定了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價格計算。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chaiqian/zhengshoujieda/d4lkk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