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費分配辦法是什麼
- 土地徵收律師解答
- 關注:3.17W次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根據被徵地農民的意願,放棄統一安置的,集體經濟組織要將被徵地農民獲得安置補助費相對應的不少於80%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分配對象。分配對象爲該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成員或土地股份合作制組織的全體股東的,可將不少於80%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分配對象。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規定留存的土地補償費,納入公積公益金,嚴格管理,將不低於90%的土地補償費用於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支出。
法律依據:《徵收土地公告辦法》 第八條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五)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chaiqian/zhengshoujieda/0kxog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