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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醉駕法院多久可以判

無證醉駕法院多久可以判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無證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一般判拘役六個月以下。無證駕駛:罰款2000元、暫扣車輛、拘留15天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無證醉駕法院多久可以判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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