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有哪些懲罰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關注:7.09K次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一,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標籤: 兒童 罪有 乞討 刑事辯護 懲罰 殘疾人 刑事犯罪辯護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bianhu/fanzuijieda/jw3gg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