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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和誹謗老師怎麼定性

侮辱和誹謗老師怎麼定性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爲,就構成侮辱罪,如果有故意捏造事實,公然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就構成誹謗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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