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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到了檢察院還有挽救的餘地嗎

案子到了檢察院還有挽救的餘地嗎

有挽救的餘地,到了審查起訴階段,可以申請不予起訴的意見,具體看檢察院那邊根據公安機關提交的證據材料審覈是否達到起訴的證明標準。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第一百七十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爲需要補充覈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採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後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採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案子到了檢察院還有挽救的餘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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