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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有多少個條件?

正當防衛有多少個條件?

正當防衛有多少個條件?
律師解析:成立正當防衛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起因條件。
1、必須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並非僅限於犯罪行爲。不法侵害的範圍,應該包括違法行爲和犯罪行爲。
3、不法侵害必須是現實存在的。至於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於具有暴力性、破壞性、緊迫性的不法侵害行爲。
4、不法侵害通常應是人所實施的。
(2)時間條件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是指正當防衛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之時實行,不能實行事前防衛和事後防衛。所謂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
(3)對象條件正當防衛的對象條件,是指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不能及於第三者。至於不法侵害者是否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並不影響正當防衛的成立。
(4)主觀條件正當防衛的主觀條件,是指防衛人主觀上必須出於正當防衛的目的,即是爲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於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當防衛。
(5)限度條件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是指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並造成重大損害,是區別防衛的合法與非法、正當與過當的一個標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條
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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