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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傳銷罪算共同犯罪嗎

組織領導傳銷罪算共同犯罪嗎

組織領導傳銷罪算共同犯罪嗎
律師解析:1、組織領導傳銷罪可以屬於共同犯罪,如果是兩人以上組織領導傳銷,就屬於共同犯罪。因爲組織領導傳銷罪的犯罪主體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且犯罪行爲是引誘、脅迫他人蔘加傳銷組織,然後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說明犯罪主體之間存在意思聯絡,符合共同犯罪的構成。
2、如果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爲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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