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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緩刑再犯罪是否構成累犯

判處緩刑再犯罪是否構成累犯

不構成。
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而緩刑是附條件的不執行刑罰,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了,而不是刑罰已經執行完畢,所以,判處緩刑再犯罪不構成累犯。

判處緩刑再犯罪是否構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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