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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如何判?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如何判?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如何判?
律師解析:一般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判罰,具體包括:
1、一般情況下,構成犯罪的,應當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並處罰金;
2、如果是具有嚴重的情節,會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並處罰金。
3、如果是引誘幼女賣淫,直接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且判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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