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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行爲是什麼意思內容是什麼?

信託行爲是什麼意思內容是什麼?

一、信託行爲是什麼意思內容是什麼?

信託行爲是什麼意思內容是什麼?

信託行爲是指達成信託時所履行的構成法律行爲所履行的手續。確認信託行爲的書面形式一般有三種:一是信託契約或合同;二是個人遺囑;三是法院依法裁定的命令。信託行爲分爲主體和客體,信託行爲的主體是指信託行爲發生時涉及的關係人,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方,各方均享有相應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信託行爲的客體是指信託投資行爲所涉及的信託財產。指財產所有人就其財產規定一定的信託意圖並將其交付受託人管理,以設立信託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爲。

二、信託行爲的特點是什麼?

從信託的本質出發,作爲法律行爲之一種的信託行爲,應具有兩大特點:

1、信託行爲是一種角色行爲

法律角色是同一定的法律地位有關的被期待的一套行爲模式,是與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聯繫在一起的。行爲者按照法律爲本角色規定的權利與義務活動,就是角色行爲。判定一種法律行爲是否屬於角色行爲,主要是根據行爲本身是否出自或應否符合某一特定之法律角色。在信託制度之下,不論是委託人,受託人,還是受益人,其在信託法律關係中的地位、作用及活動範圍均受法律的嚴格規制,其行爲具有典型的角色性。

2、信託行爲是一種抽象行爲

行爲的抽象性與具體性不在行爲本身,而在於行爲的效力範圍。依此界定,抽象行爲是針對不特定對象而做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行爲,具體行爲是針對特定對象而做出的、僅有一次性法律效力的行爲。由於在信託行爲成立生效後,其最重要的一個法律後果是,產生了信託財產的破產隔離功能。由此可知,信託行爲具有抽象性。

信託行爲需要按照我國相關的法律嚴格執行,因爲涉及到財產的問題,因此一定要在構成信託關係時與信託機構簽署受到法律保護的信託協議或者信託合同,協議中需要針對各項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明確的規定,避免後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標籤: 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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