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的区别是什么?1、本质不同标的物是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权利;诉讼标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就争议总体而言的。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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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财产权利为标的物?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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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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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并支付价款,并且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2)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出卖人和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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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内将标的物出租。但是买受人一旦在试用期内将购买的物品出租的,就视为同意购买。也就是说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将标的物出租后就不能在拒接购买该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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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内容中必须包括标的物,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不成立。合同成立应该具备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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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存的标的物毁损的应该由谁承担责任1、提存的标的物毁损的由债权人承担责任。2、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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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第24条、第80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令不少登记机关困惑的是:据以出资的非货币是否仅限于《公司法》规定的四类财产和财产权利?除此之外的非货币标的物能否据以出资呢?有些公司登记机关认为,根据“法无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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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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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一、现实交付现实交付即直接交付标的物。货物的交付牵涉到标的物风险的转移,故货物的接收方及货物的运输方式之因素就不得不考虑在内。现实交付时,一般采取送货上门、自行提货、代办托运的运输方式。其中,送货上门以货物由购货方接收货物视为风险转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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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的、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原告可以选择哪些法院进行管辖、合同标的物所在地哪些法院进行管辖、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没有约定管辖、合同履行地。法律规定,日常经营所在地)、原告住所地,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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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但债权人还未现实地获得其合同利益。为了便于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债务人应当将提存的事实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只有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债务人才可以免除通知义务。通知应当告知提存的标的、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物的时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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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1、如合同约定为出卖人代运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进行交付,否则,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其自己承担;2、如合同约定为买受人自提的,出卖人有义务通知买受人到其营业地、仓库所在地或指定的地点提货;3、如合同约定为出卖人送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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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入执行程序的标的物还可以提起诉讼吗?进入执行程序的标的物还可以提起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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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诉讼保全的标的物规定是什么?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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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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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就同一诉讼标的再次起诉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复起诉,法律上允许一场民事诉讼中有多个诉讼标的,但原被告双方不能针对同一个诉讼标的反复起诉。如果是这样法院根本就不会受理,只有在诉讼标的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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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1、标的物属于特定物的,应当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折价补偿;2、的物属于种类物的,应当另行交付、返还同类物品,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标的物不存在合同是不成立的。因为合同以给付标的为主要内容。而标的指向对象为标的物。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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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是一样的概念吗?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是不一样的概念。诉讼标的与标的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涉及到了民事纠纷,诉讼标的主要是民事案件之中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物,而标的物可主要是在签署民事合同时约定的各方需要履行的义务。若仅针对于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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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中一方能否处置争议标的物可以。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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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能作为抵押标的物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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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了解一下对于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标的物提存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七条规定,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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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章建筑租赁合同无效。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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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拍卖侵权商标的标的物合法吗?不合法的,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由此,一些办案人员认为,侵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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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条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多交标的物,在实际生活中并不鲜见。出卖人往往是出于让买受人多买的目的。依照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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