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超期 伤情加重 法律 关注:2.04W次 鉴定后伤情加重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下达之日起,一年以后双方认为病情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最后以新鉴定的结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 标签: 工伤 工伤认定 申报 工伤赔偿 超期 伤情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guwen/falv/wvg91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