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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暂缓执行申请书

仲裁暂缓执行申请书

仲裁暂缓执行申请书
暂缓执行的期限
《暂缓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日期从执行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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