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定金与违约责任可否并用 法律 关注:2.65W次 民法典中定金与违约责任可否并用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标签: 可否 合同违约 并用 民法典 定金 违约责任 合同事务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guwen/falv/3zn93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