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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准予缓交诉讼费用的几种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缓交诉讼费用的几种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缓交诉讼费用的情形有: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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