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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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人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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